关于分公司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根据你的问题
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。
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,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,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。
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,没有自己的财产,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,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。
法律依据:
《公司法》
第14条第1款:“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
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
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
”
分公司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
日期:2024-05-08 律师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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